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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1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鼓励和支持更多青年人才投身创新创业,发挥青年人才团队的合作创新优势,以及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培育创新创业氛图的积极作用。

  二、扶持数量及金额

  本年度吉林省择优扶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10-30个,并给予最高10万元扶持资金。

  三、申报条件

  (一)在吉林省内由3名以上,年龄为18-4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截至2022年7月1日,在吉林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登记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内部组建的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小组)。

  (三)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

  (四)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项目预期产值、利税等前景良好。

  (五)年度营业收入为50万元及以上。

  四、申报要求

  (一)基本要求。项目团队有固定的场所,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团队。

  (二)诚信要求。申报项目单位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无重大的法律纠纷。

  (三)知识产权要求。研究成果产权归属明确、没有涉嫌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

  五、申报程序

(一)团队申报。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填写《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书》并准备相关材料请于9月26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上述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

(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对各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复审及推荐。学校对各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专家评议,并经学校审定、公示后报送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

(四)长春市初审。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受理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认定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告知申请人补齐或补正的内容(各地申报数量无名额限制)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实地考察或抽查。

省人社厅复核初审合格后,采取线上报送的形式,长春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组织申报团队登录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吉聚人才”微信公众号填写申报书,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完成对材料复核。

吉林省审批。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团队进行评审。

  六、申报材料

  (一)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相关资料文件复印件

  1.有效期内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单位法人(项目创始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三)创业团队发展情况报告

  1.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

  2.管理制度

  3.在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责任

  4.申报单位应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两个年度的审计报告。

  5.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证明材料

6.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依次排序装订


联系人:曹雷  陈禹孜

  电话:85099718


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书.docx

人事处

2022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