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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第十八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0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度吉林省第十八批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指南》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及类别

(一)资助原则

资助以人才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以人才贡献及所承担的创新创业项目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综合情况为评价标准。

(二)资助类别

1.顶尖人才,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卓越人才,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6万元)

3.青年人才,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社会科学类最高不超过3万元)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科研经费补助、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经费补助、出版学术专著补助、个人生活补贴经费,其中:个人生活补贴经费不超过资助额度30%

二、资助条件

围绕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重点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创新创业人才予以资助。

(一)人才条件

1.我校在编在岗人员。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创新创业能力强,在所工作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4.人才层次:

1)顶尖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卓越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青年人才:经省人社厅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1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条件

1.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技术等,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

2.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科研项目或技术技能革新项目。

3.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重大科学价值的项目。

4.具有专利、绝技、绝活等,能够攻克生产、科研中技术难关的项目。

5.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6.具有引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转型且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社会效益的项目。

以上条件具备之一,且申报的项目未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资助,或受到省级及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已结题的项目且又有重大技术创新和在省内成果转化落地的项目。

(三)相关要求

同一项目、同一资助人重复申报或申报多项资金的,需在申报时作出说明。资助资金使用周期为2个年度,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三、申报限额

我校各资助类别推荐限额共计3个。各学院(部)每个类别限额1个。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限额向学校进行人选推荐。

(三)学校复审及推荐。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审、专家评议,并经学校审定、公示后报送省人社厅。

(四)人社厅审批。人社厅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资助结果。

五、材料要求

(一)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1份)

(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三)申报项目报告1份(个人情况、项目已开展情况及可行性报告、课题项目已结题及可转化评估报告、预期效果、资金额度和用途,近3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和使用情况等)

(四)单位推荐报告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单位党委对申报人选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审核报告1份,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请各单位于926日(星期一)上午11点前将上述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电子版发送至caol@ne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人:曹雷  陈禹孜

联系电话:85099718

附件:

1.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书.doc

2.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2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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