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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09点击数:

有关教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委、省政府人才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我校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已经人才分类定级,且符合人才子女就学政策要求的人才。

2.取得杰出成绩、做出突出贡献并符合人才政策2.0版D类及以上人才标准,且未经人才分类定级评审的人才中,2022年度有子女入学、升学申请需求的人才。

二、申报材料

1.已认定的人才需如实填报并打印《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2.未经认定的人才,则需如实填报并打印《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申请表》(一式一份)和《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提供佐证材料册(纸质版和电子版)。佐证材料册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明(可到人事证明智慧服务站打印)、正式聘用合同复印件、个人荣获的最高荣誉称号或奖励复印件、创新创业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如立项证书等等)。

三、政策依据

按照《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吉发〔2021〕3号)中关于子女入学的相关要求。A、B类人才,根据本人意愿,由引才所在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其子女在人才工作所在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C、D类人才,按就近从优原则,由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

四、相关说明

1.本次仅受理2022年子女入学、升学或当年从外地转学的人才申请,如子女尚未到入学年龄或升学年龄的,请到适龄时再行申请。

2.子女就学申请需符合国家关于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未经人才分类定级的,需先经人才分类定级评审后,依据取得相应人才层次兑现转办子女入学申请。

4.所需申报材料请于3月15日前交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信箱caol@nenu.edu.cn。

联系人:曹雷85099718

附件: 相关表格.zip

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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