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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3点击数:

各学院(部):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评选申报指南》要求,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原则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版)》文件精神,支持和激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发挥青年人才团队的合作创新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促进其在创业黄金期快速发展壮大。
  二、扶持类别
  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扶持设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3个项目类别。
  三、扶持范围
  在吉林省内由3名以上,年龄为18-45周岁的人员的青年人才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创业团队。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内部组建的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团队(小组)。
  四、扶持条件
  (一)初创型
  1.初创型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或入驻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
  3.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
  4.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项目预期产值、利税等前景良好。
  (二)成长型
  1.成长型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满2年的企业或机构。
  2.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
  3.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年度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及以上。
  4.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实体。
  5.项目申报年度前二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15%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三)成熟型
  1.青年人才创业团队在吉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的企业或机构。
  2.拥有高成长性的主营业态、明确清晰的市场发展规划。
  3.青年人才为创始人或出资比例不低于30%的合资实体,年度营业收入为500万元及以上。
  4.具有创新性的技术、成熟的市场产品或经营盈利模式,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主体,拥有排他性科技成果、专利技术。
  5.项目申报年度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在20%以上,经营状态良好。
  五、扶持数量及金额
  吉林省本年度择优扶持优秀创业团队初创型30个、成长型15个、成熟型15个。各单位可不限额向学校推荐。
  对认定为优秀创新创业团队的单位(学校),按照初创型10万元、成长型30万元、成熟型50万元的额度给予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资金。学校根据实际资助情况,为入选团队提供相应支持。
  六、材料要求
  1.《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书》1份;
  2.创业团队发展情况报告1份;
  内容须包括:基本情况(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管理制度、在职管理人员名单及岗位责任、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证明材料等。
  3.佐证材料(待校内评审后提供即可);
  佐证材料需附有效期内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单位法人(项目创始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
  4.单位推荐意见1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单位党委对团队成员政治立场、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审核意见1份,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公章。    
  请各单位于9月15日(星期三)前将以上材料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本部校区综合办公楼302-5室),电子文档发送至chenyz599@nenu.edu.cn。

  联 系 人:陈禹孜  
  联系电话:85099718

  附件:吉林省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扶持申报书.docx

人事处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