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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7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安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经吉林省人社厅分类定级认定的D类及以上的人才。

2.与学校签订3年(含)以上正式聘用合同。

二、优待政策

1.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不含幼儿园)起始年级就读。

2.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

3.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省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

4.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可在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段分别享受一次优待政策。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吉林省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2023年度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人才分类定级评定证明材料(由人事处统一开具)

4.户籍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5.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6.与学校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1份);

7. A、B类人才直系第三代子女申请入学,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原则上,人才子女就学申请信息一经提交不得随意变更。其中:A、B类人才可填报一个就学志愿;C、D类人才可填报三个就学志愿。

(三)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302-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陈禹孜 曹雷

联系方式:85099718 13804327877

联系邮箱:chenyz599@nenu.edu.cn

附件:1.长春市人才子女就学申请表.doc

    2.2023年度人才子女就学情况明细表.doc

人事处

2023年4月17日